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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高加索牧羊犬FCI标准 译本:俄译法,由法国里尔第三大学高级讲师ALLAIN女士和R·TRIQUET先生翻译,法译英,由PEGGY DAVIS夫人完成。 原产:俄罗斯 犬种标准原版本生效日期1985.1.30 用途:牧羊犬,警犬,护卫犬。 FCI的分类:第二组(2B) 概述:高加索牧羊犬包括巨型、中型、大型犬。具有强壮乃至粗壮的体格,生性凶猛,不信外人,此外它还能耐粗饲和适应各种不同的温度和气候条件,从而使高加索犬能适用于全苏联的各个地区。 高加索犬基本分布在格鲁吉亚,亚美尼亚,阿塞拜疆等加盟共和国和卡把金-巴尔卡里,达吉斯坦,卡尔梅什等自治共和国,北高加索各草原地区和阿斯特拉罕周边地区。在外高加索地带的这种犬体形较大而在草原地带的体形较轻细,腿长,而且常为短毛。 行为特性:属于警觉,灵活,强悍,平衡,沉着类型,有很好的主动护卫反应。 对外人有攻击倾向和抱有戒心。 身体结构:强壮或粗壮,骨骼肌肉坚实,皮厚但有弹力。 骨量指数:(腕围占体高的比率)公犬21-22 母犬20-22 体形指数:体长占体高的比率为100-108 性别类型:差别明显,公犬强大,母犬略小而轻秀 头 部:头骨宽大,颧骨发达,额部宽平,由浅沟分成两半,头面拐点不显著。 面 部: 鼻:宽大而黑。在白犬和浅黄色犬允许有褐色鼻。鼻梁短于头长,略呈收窄。 嘴唇:结实,收紧而不多肉。 牙齿:白色,坚固,互相紧靠,无间隙,门齿基部排成一线,呈剪式咬合。 眼睛:黑色,不大, 椭圆形,深卧。 耳朵:垂耳,高位,剪短。 颈 部:强壮, 短,低位, 与背线成30-40度角。 体 躯: 前肢:从前望——直立平行,肩胛骨与肱骨成大约100度角。 前肢直,强健,长度不过分。系腕: 短而强健,垂直或略微倾斜。肘以下的前腿高度略大于体高之半。前肢的高度指数(由肘达地的高度占体高的比率)为50-54。 后肢:从后望:直立而平行, 侧望:膝关节处要略开张。 后膝:强健,宽,角度微开张。 中足: 厚实,垂直位。 后躯不宜前高后低。从坐骨端下引的垂线必须能穿过飞节中心和踝。 四 足:(前足和后足)要大,呈椭圆形,收紧。 步法/运动:自由,有节奏而平稳。其典型步法是小幅速步; 加速时转变成稍重的奔跑。运动时四肢须成直的迹线,前足的迹线略向中线靠近。前后肢的关节活动自如,背腰作用顺畅,在跑步时肩胛和臀应保持在同一水平。 被 毛:被毛粗直,密生浅色的底绒。在头部和四肢前面的毛要比体躯毛短而平躺。 根据被毛可以分成三种类型: 长毛型:身体上面的被毛长,颈部的长毛形成鬃,在腿后边的长毛形成毛穗和毛裙,尾巴全由粗毛包围,使之茂密蓬松。 短毛型: 由较短的粗毛覆盖全身,没有鬃毛、毛穗、毛裙和尾巴的丛毛。 中间型:长毛但不带鬃毛、裙毛和丛毛。 毛 色:有底色不同的狼青色三节毛,通常的底色较浅,趋于姜黄乃至铁锈色。另有麦穗黄色,白色,红褐色,虎斑,驳斑 (大面积有色毛带小白斑----译者)和散在的白花斑犬。 大 小:肩胛高:公犬不低于65厘米 母犬不低于62厘米 65厘米,母犬不足62 厘米,头与身体相比过小、过轻或不适称,前额突凸,后勺缺陷,长咀、细咀、尖咀,头脸过分清秀或痈肿,下颚贫弱,额鼻过渡太急峻,头上皱襞太多,弛唇,松垂眼皮,眼睛过大,金鱼眼,眼珠虹彩过浅或兰色及黄绿色虹彩,牙齿小、稀、严重破损,高位颈,胸部发育不足,平胸,窄胸,细胸,短胸,窄背,凹背,驼背,窄腰,长腰,弓腰,塌腰,窄尻,短尻,严重斜尻,直肩或尖肩,短肩,曲肩,细弱肩,凸腕,弱腕,弱肘,曲飞,明显的前低后高,角度过直或过分拉长的站势,关节贫弱,四肢站姿过窄,窄足,平足,痈肿足,流畅速步,非本犬种典型的过分奔放的行动,行动粘滞笨重,跑时后部过高,行动不均衡,不正常“顺拐”。 缺 陷:不符合标准的各种咬合,任何牙齿的缺失,胆怯,易怒,难控的攻击性,隐睾或单睾,公犬雌相,黑到底绒的全黑毛色,各种色调的咖啡毛色,黑背黄腹或咖啡背黄腹,黑犬小白斑,咖啡犬小白斑,白犬黑花,白犬咖啡花,黑白花犬,白黑花犬,咖啡白花犬,白咖啡花犬,遗传性色素褪化:灰色或粉色犬带褐色的,眼皮和咀唇、褐色鼻镜和浅色眼珠。白色犬除外的任何腹色的“四眼铁包金”,棉细而特短的“獭兔毛”,先天性兔尾。 二、高加索牧羊犬俄罗斯RKF标准 1997年经PKØ(俄罗斯养犬联合会-----译者註)犬种标准委员会,PKØ大会主席团,俄罗斯农业部畜牧育种局共同确认。 高加索犬是体格粗壮的大型犬,骨量充足,肌肉丰满有力,皮厚而富有弹力,形体偏长。性别类型明显——公犬比母犬体大,头大,而且粗犷,鬃毛明显。 公犬体高在68厘米以上,母犬不得低于64厘米。理想体高:公犬为72—75厘米,母犬为66—69厘米。 行为特性:自信而沉稳。行为缺乏自信和过度兴奋都不是本犬种的特性。 头 部:头大额宽,颅骨发达丰硕。头的基部饱满,钝圆、粗重。从脸到嘴:由两眼往下平缓过渡,适度收窄以达鼻端。 嘴长:略短于头顶的长度。 额:宽,微凸,中间由浅沟縱分。 眉弓:显著但不突出,由额向鼻梁的过度部分不长,虽然明显但不急峻。 唇:厚而收紧。 鼻镜:宽大而黑。在米黄色犬和白色犬容许有腿色的鼻镜。 耳朵:在耳软骨上折垂,耳不大,高位,剪短。 眼睛:不大,成椭圆形,色深,斜位,两眼相距宽而深卧。 眼睑:干而紧贴;不宜松垂和瞬膜过大。 牙齿:完整(42颗)色白,粗大,生长充分,互相靠紧,门齿的基部排在一条线上。 咬和:剪式咬和。3岁时随齿冠的磨灭中间门齿露出,可能出现对齿咬和。 颈 部: 粗壮,略短于头长,有后枕。颈与背线成30---40度角,允许轻微高抬。 躯 体: 胸:底线可达到或低于肘。胸要长而宽,呈圆形面。 肋:弯曲显著,假肋发达。 前胸:略突出于肩胛关节。 腹:适度上收。 肩甲:(又称‘鬐甲’用做测量体高的顶点-----译者註)明显,发育充分,宽厚多肉,隆起于背线以上。 背:宽,直,坚实,肌肉丰满。 腰:短,宽,多肉,微拱。 尻部:宽,丰满,稍长,圆滚,近乎水平。 尾 巴:高位,在静态下垂时可及飞节。尾形为带钩或带卷的弯镰状尾。 前 肢:从前望,两腿垂直,距离宽而平行。 肩胛骨和肱骨:长,两者结合处形成的角度大约为100度。 前腿:直,粗壮,断面粗而圆,适度加长。 肘:肘的方向要严格向后。 腕:短,粗,近乎直立。从肘以下的前肢长要略大于或等于体高的一半。 体高指数:50或稍大于此。 后 肢:从后望,要垂直而互相平行。从侧望,膝和跗关节之间要稍直。 大腿与小腿:都不长,跗关节(又称‘飞节’-----译者註)宽而有力,角度略偏直。 后管:粗壮,直立。后肢的姿势不向后伸。 脚:大而圆,团拢在一起。 被 毛:毛直而粗,有密生的底绒。头部和四条腿前边的毛较短、紧贴生长。被毛可按毛长分为两种类型: 长毛型-----有加长的发毛,在颈部形成鬃;在四肢后边形成毛穗和毛裙。尾巴被长毛包围使之又粗又蓬松。 短毛型------密生较短的毛。没有毛穗、毛裙,尾巴也无长毛丛。腰部的毛不倒伏,毛长在4厘米以上。 毛 色: 有各式各样毛色。狼灰系列从深灰色到接近黑色,也有浅黄色狼青以及局部色调有变化的狼青。 红色系列:从深红,红褐到浅黄,也有局部色调有变化的红色犬。有白色犬。 虎斑犬:从深褐虎斑到接近黑色的虎斑以及淡黄色虎斑不等。单色犬会有黑脸或在胸部、腹部、足部、尾尖等处有白斑。有驳斑或花样各异的白花斑犬。但以全身整片的毛色为佳。任何毛色的犬都必须是黑一色的嘴唇和眼皮。大片白或分布广泛的白花,以及面部和四肢处带有芝麻花点者,皆不理想。 (冠以‘狼’字的毛都由三节颜色构成:毛尖黑,毛根白-------译者註) 运 动:自如,通常不急促。典型的步伐是不流畅的速步,加速时转变成稍重的奔跑。运动时四条腿应按直线活动,前肢稍向中间线并拢。前后肢的关节的都能自由伸展。跑速步时肩胛和尻处于同一水平,其上线较平稳。(‘速步’指四足分别不同时着地的跑法,‘奔跑’时两前肢同时着地,两后肢几乎同时着地----译者註) (以下是缺点和严重缺陷,翻译从略) 注:此标准由李世安老师所译,在此引用,已征得李老同意,其他人如若转载,须先取得李老同意方可。 缺 点:体格轻细或体格疏松,骨量不足,正方体形或者体躯过长,胸骨下弯显著,公犬高度不足 |